遗产管理人设立的目的是什么?都遵循哪些原则?发表时间:2023-09-10 11:38 通常,遗产管理人的资格是指在遗产管理过程中管理、处分和分配遗产的能力。遗产能否得到适当有效的管理,关系到继承人、遗产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秩序的稳定。因此,基于信任关系的遗产管理主体需要具备解决遗产问题的能力,能够妥善管理和处分遗产,结算遗产债务,公平分配剩余遗产。 如何区分遗产管理人、遗产保管人和遗嘱执行人?遗产管理人兼顾并包括遗产保管人和遗嘱执行人的特点和内涵。三者的重要区别在于,遗产保管人只能对遗产履行合理的储存责任,遗产管理人除了储存遗产外,还必须承担许多其他责任。遗嘱执行人有权执行遗嘱人签署的遗书,以促进遗嘱的内容。因此,遗嘱执行人仅限于遗嘱继承,遗产管理人可以比较适用于法定继承、遗嘱继承、无人继承等情形。 无论遗产管理人的形成如何,在未来的继承案件中都可能是不可或缺的。其中,涉及被继承人债务偿还纠纷及其资产复杂、继承人权益不一致、多次婚姻子女、非婚子女、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及其跨境遗产继承等人群的需求最为迫切。遗产管理制度为法律服务市场创造了新的蓝海。遗产管理工作将趋于系统化,选择专业的遗产管理人员非常重要,也是遗产继承风险控制的重点。 一般遗产管理人的选择应当结合遗产本身的特点和管理,处理对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,认真评价候选管理人的信用评级和专业能力。这些长期专注于某一领域、综合能力高、社会声誉良好的律师公司、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公证处等第三方机构比继承人更专业、更中立。专业机构作为法人机构,具有更稳定、更强的责任能力,可以为被告提供全面、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,更有利于维护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