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某建筑工程公司债权收购案例发表时间:2021-11-02 10:00 案情简介2010年4月被告辽阳XX置业有限公司与大连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,施工结束后辽阳XX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。2019年大连XX建筑将辽阳XX置业公司起诉。 经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辽阳XX置业向大连XX建筑工程公司给付工程款+利息:194万,保全费+保全保险费+案件受理费+鉴定费均由辽阳XX置业承担,合计需给付:215万元,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。 但债权到期后仍未给付, 2021年1月,大连XX建筑公司递交财产保全申请,查封辽阳XX置业公司名下三套别墅,每套462.9平。但由于存在种种原因大连XX工程建筑公司未能顺利执行拍卖其保全财产。因为有资金周转需求,建筑工程公司刘总与我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,我司利用现金+商品完成债权收购,并成功处理掉辽阳XX置业公司的执行异议。 目前案件已经顺利进入执行流程。根据前期的市场调研,保全的别墅拍卖价格足以覆盖该债权的本金和利息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