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投资最先是在英美国家兴起,指在诉讼活动中,一方当事人因暂时不能完全支付、无法支付或不愿意支付诉讼费、律师费、鉴定费、公告费、财产保全费等诉讼前期所需支付的有关费用,由第三方机构先行垫付,待案件胜诉或回款后,第三方机构再按照与当事人约定的方式,从案件回款中收回其投资款项,并获取一定比例的收益。
集团与案件当事人签约后定当信守承诺,提供全程案件跟踪管理服务,案件进程清晰透明。案件当事人只需胜诉或回款后再付费,如案件败诉或无回款,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。
根据案情代垫当事人因暂时不能完全支付的诉讼费、律师费、鉴定费、公告费、财产保全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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